發布于:2025-12-08
來源:重慶交通資源公司

《軌道交通與城市融合發展評估標準》編制討論會在北京舉行
2025年11月29日,由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山東大學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聯合主編,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重慶交通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南寧市建筑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規劃研究院(武漢市交通發展戰略研究院)參加編寫的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團體標準《軌道交通與城市融合發展評估標準》編制討論會在北京舉行。
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站城一體化設計研究所所長吳迪、軌道院第七設計所所長仲瑩螢,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區域規劃所副所長楊志剛,山東大學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主任張汝華,江蘇省規劃設計集團交通院總工程師王樹盛,南寧市建筑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月金,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副部長陳代渝,重慶交通資源開發公司土地中心副主任王克成,山東大學土建與水利學院副教授谷健輝參加了討論。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國土交通專業委員會秘書處謝超達、寧佳琪參加了會議。


主編單位首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對標準中間稿進行了匯報。本標準響應存量更新時期優化既有線網、提升運營組織效率的戰略要求,面向運營后評估,從站點與區域、線路與廊道、線網與城市三個層面,建立了33個融合度評估指標,并通過設置控制項、引導項對指標對評分方法進行了區分。





與會專家指出,在標準適用對象方面,應更明確使用群體,有針對性地對指標進行調整,力爭對線網規劃修編、建設規劃和國土空間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運營的提質增效產生有益引導;應將城市體檢等年度定期評估工作作為標準實施的重要抓手。
與會專家強調,在指標結構方面,應針對處于不同建設時期的城市、不同客流特征、不同可換乘線路數量的站點,進行指標的分級分類;考慮在融合程度總得分基礎上,選取關鍵指標聚合為專項指標,以有效引導不同發展側重的城市和線路;線路與廊道、線網與城市評估指標在設定計算方法時應細化與下層指標間的關聯,關注重要站點在構成線路、重要線路構成路網時發揮的突出作用,在進行樣本城市的評分試算后,合理設定下級指標在上級指標中的占比;應考慮引導項得分的連續性及其在總分中權重,設定更多得分等級,增強引導項的精細度和有效性;應考慮讓評估指標更加側重軌道交通網絡與慢行網、公交網、小汽車等多種交通方式的合理融合,盡量減少因高服務水平與低運營成本間的矛盾帶來的評估困難,實現有效引導;在評估線路人均票款收入時,應考慮到線路成網后,各線路按換乘路徑折算后的人次票價逐漸降低的情況。
與會專家指出,在指標選取方面,應增加線路和線網與城市國土空間、軸帶及城市發展規劃重點的融合程度、政策制定與落實水平及面向綠色、低碳、韌性、安全等方面的評估指標;應注意城市更新項目與軌道交通的關系,評估軌道交通沿線得城市更新項目數量、開發規模;應考慮到沿線土地增值后對不同收入群體的影響,增加公平性指標。在評估線路與廊道融合程度時,應綜合考慮沿線物業的銷售情況,將去化率、去化周期等銷售數據納入評估范圍;應考慮到線路多元經營收入占比的實際可獲取性和有效性,客觀反映物業經營對軌道票款收入增加的實際作用。在設定核心區和影響區范圍時,應考慮到實際空間的連續性,避免“一刀切”,同時建議將范圍設定單位由距離變更為步行時長,增強標準對不同城市的適用性;車站商業指標應考慮有效性,避免產生越大越好的引導;對于車站及周邊空間品質的評估,應考慮到其空間的連續性水平,引導物理和非物理性空間分隔的消除;對車站及附屬設施景觀的評價應考慮到地域特點,引導因地制宜、突出地域及民族特色的景觀設計。
主編單位在聽取專家建議后表示,各位專家提供的真知灼見對標準的編制和落地,乃至提升團體標準在行業中影響力都具有關鍵作用。主編單位會在吸收消化參編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增強評估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普適性。專委會將建立緊密的工作機制,扎實做好編制的組織工作。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國土交通專委會秘書處謝超達主持了會議。
來源: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國土交通專業委員會
標準參編聯系人:謝老師(13911172635)

|
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國土交通專業委員會 已發布的團體標準 |
往期推薦
中國國土經濟學會2025團體標準《軌道交通與城市融合發展評估標準》參編單位正在征集
中國國土經濟學會國土交通委員會簽署三方戰略合作協議 助推鐵路旅游高質量發展

免責聲明:本平臺宗旨是鼓勵分享國土交通領域相關專業知識來提升行業的整體水平。部分內容的觀點,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或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嫌疑,請聯系我們,我們將第一時間予以更改或刪除。
投稿、轉載、合作郵箱:todwyh@126.com;微信:13911172635(謝老師)
END